劳动仲裁不受理该怎么做?

如果劳动仲裁申请不被受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检查是否满足受理条件,如是否在规定时效内提出申请,是否提供了必要证据。其次,如果材料不全,可补充相关材料并重新申请。若对不予受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特殊情况下,如超过时效,但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可能仍能申请仲裁。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者向用工单位提出工资、加班费等支付请求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没有得到处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法律规定了劳动争议的时效期间,超过该期间则不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六条: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一篇:暂无 了

相关文章

桐乡市看守所地址 临平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第二看守所电话 黄山市律师 文成律师 杭州西湖区刑事律师 舟山刑事律师 杭州市律师网 桐乡市刑事辩护律师 建德市律师 杭州市钱塘区刑事律师咨询 泰顺县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刑事律师 建德市刑事律师 桐庐县取保候审律师 瑞安市刑事律师咨询 杭州市萧山区律师 嘉善县律师 台州市路桥区律师网 宁波镇海刑事律师 衢州柯城刑事律师 余姚律师事务所 仙居律师事务所 杭州西湖法律咨询 常山刑事律师 泰顺法律咨询 绍兴律师事务所 永康律师事务所 乐清交通事故律师